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鲁交院发《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修订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内部管理机制。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产权管理为中心,以科学配置和有效使用为目标,通过规章制度和监督考评机制,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实现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资产管理处的指导,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资产使用人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需对其所使用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性负责并配合资产管理员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流程
学院所购家具以及1000元以上的设备,必须经资产管理员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学校归口管理员审核。
附流程图:

五、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为提高学院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学院固定资产应做到能用尽用,确实需要申请报废的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继续使用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的。
2.长期频繁使用,主要部件已磨损老化且无法够买到相应配件的。
3.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已损坏并无法修复或已无修复价值的。
各部门将符合以上报废条件的资产报综合办公室,先由资产管理员审核再经学院领导同意后,上报学校资产处,具体报废时间及标准按照学校资产处安排执行。
六、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1.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清查工作要求执行。
2.通过资产清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漏洞,加强资产实物与条码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3.资产清查时建议学院领导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参加,各位资产使用人按照名下资产目录认真清查,有问题及时向资产管理员反馈,资产管理员积极配合帮助资产使用人解决。
4.对于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使用人缺乏责任心,对自己名下资产管理不善的情况,建议给与一定处罚并责令改正。
5.固定资产清查完毕后,资产管理员把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并整理汇总各项报表报送学校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