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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增选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0:22

山东交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宋光军同志增选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本次增选,体现了学校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上级文件对保障学位授予质量、落实同校同质等要求的重要体现。

今后我院将严格落实山东交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继续规范学位授予工作,明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严把学位授予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继续教育学院 文/杨建青 图/鲍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