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现开始进行2023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本次学位申请工作,申请范围限于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和7月的本科毕业生。
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本人书面填写《学位申请表》(附件2),校外教学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资格必须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
(2)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三门专业主干课程);
(3)学位英语统考成绩合格(或pets3级笔试成绩合格);
2、以校外教学点为单位,将初审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填写的《学位申请表》纸质版,连同学位英语成绩单纸质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学校于本周五统一将定稿论文电子版发送各教学点)、照片一并提交。
校外教学点提交材料须有以下内容:
(1)《学位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函授站填写,纸质版签字或盖章,电子版发电子邮件)
(2)《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学生书写,一式两份)
(3)学位英语成绩单(山东省学位英语统考不用提交此项)
(4)学位论文纸质版
(5)照片,与毕业证书同版,2寸,电子版、纸质版都要提交。
电子版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单独一个文件夹。
纸质版照片:提交2张,在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份证号。
其他说明
1,通知中涉及电子邮件的地址为:616509225@qq.com
2,通信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8号2号教学楼2303室,0531-80687154
3,本次学位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6时,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过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