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是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积极性的有效途径。根据学校关于院务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
院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学院办学思路、发展目标等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增强工作透明度。
推行院务公开,有利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有利于加强学院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公开。包括办学思路、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
(二)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学院领导分工情况,学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执行上级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公务接待等情况。
(三)学校下发的涉及学院改革、发展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文件公开(规定保密的除外)。
(四)财务管理公开。学院财务年度预算,预算外收入和支出情况,各项经费使用情况,津贴奖励分配情况。
(五)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教职工的岗位聘任、考核、奖惩、职称评审、工作岗位变动、引进人才等。
(六)教职工奖惩问题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的名额、调节和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年终奖金的实施办法和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七)科研工作公开。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审批情况,纵横向科研经费数额。科研评奖条件、程序及科研获奖情况。
(八)学生管理公开。包括各类学生的招生计划,新生录取情况,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和结果等。
(九)各类社会服务项目公开。
(十)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大会等形式通报相关院务。
(二)在校园办公网及时将应该公开、需要接受监督的事项予以公开。
(三)情况通报会。临时需要公开的事项,可召开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专题发布会及时进行公开。
(四)在学院网页设置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需要公开的院务及重要信息。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一)建立院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形成学院党政负责人齐抓共管,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学院办公室承担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院党政联席会、院工会对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并注重听取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处理。
(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工会对院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形式,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在院务公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搞形式主义的,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根据有关规定做出责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