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企业:
自2022年3月省厅实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以来,大部分申报企业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保证了资质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仍有部分企业的申报资料中在人员经历、社保、工程业绩等方面涉嫌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严重干扰了资质许可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规范资质申报行为,切实履行申报承诺,按交通运输部、省厅关于资质申报的要求,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按补正要求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二、对在申报资料中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失信行为在国家、省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对屡改屡犯的申报企业从严惩处。
三、各资质审查、审批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审查、审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审批效率。对涉嫌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进行核查,相关企业应予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参与资质申请造假的交通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