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现有社会机构、个人冒充我校名义,违规收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指导费用,此行为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维护学生权益和我校办学声誉,特作如下声明: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收取论文指导费用,毕业论文写作是教学环节之一,我校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各教学站点应加强论文指导管理工作,杜绝以任何形式收取学生论文指导费行为。
3.学生、教学站点可对违法收费进行举报,我校依法将相关线索提供给相关主管部门,或对相关人员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