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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50

教学点、有关同学: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培养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制度,现将2024年上半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校全程指导、教学点分级管理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实施。由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宏观管理、全程指导,组织全员查重,包括政策制定、定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各教学点要成立由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相关专家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协助指导教师做好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审查和答辩指导等环节工作。

二、预毕业学生范围

2022级专升本、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

2021级专升本、专科层次未毕业生;

2020级专升本、专科层次未毕业生;

2019级高起本层次未毕业生;

2018级高起本层次未毕业生;

备注:往届毕业生如毕业设计(论文)已经合格,不用再重复参加。

三、指导教师选聘及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或理论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的生产科研部门专家或中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以10-20人为宜。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指导教师应有较全面的知识,教学态度严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并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四、具体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分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写作与提交、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

1.任务书下达时间节点:2023年12月15-12月22日进行,主要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及要求下达给学生。

2.选题和开题报告时间节点:2024年2月1日-2月25日进行,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和指导教师审核开题报告相关环节。选题原则上应每人一题,独立完成。题目一经选定,不得任意变动,确有改变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3.中期检查时间节点:2024年3月26日-4月10日进行,主要由指导教师对学生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考察和综合评价,并由指导教师填写《中期检查》表。

4.设计(论文)写作和提交时间节点:

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时间节点确保最晚5月15日由指导教师审核、查重均通过。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专科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000字,本科原则上要求不少于8000字,毕业设计(论文)要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文献相似度要求原则上不能高于30%。

5.答辩开展时间节点:5月16日-5月28日。学校指导各教学点成立各专业答辩小组,答辩工作主要包括答辩前的资料准备、答辩环节、成绩评定,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论文质量和学生答辩情况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正副教授、讲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或专家参加,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各小组的具体答辩工作。

6.成绩评定时间节点5月28日-5月31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评阅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三部分组成最终评定成绩。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或成绩不合格者将予以延期毕业。成绩评定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长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凡存在下述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不予通过:

正文字数不符合要求;查重率高于30%,或伪造查重报告;存在学术不端、毕业设计(论文)造假行为;结构不完整;与专业无关,或跑题现象严重;逻辑混乱;存在政治性、伦理性等问题;理论、论证存在原则性错误;语句不通顺,错别字多;不按教师意见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等。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位授予,具体事项及时间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有关要求

望各教学点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24年上半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或另行通知。